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4-11-05 21:59:22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不如我们来制定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1

春节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长丰县各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是突出以接送学生车辆、客货运车辆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是突出对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歌舞厅、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进行全方位的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是突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监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四是突出各未停工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加强安全施工、用电用火、建筑机械、大风恶劣天气施工的安全监管;

五是突出加强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凡是超量储存、超员作业、无安全操作规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停产整顿。

六突出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特别是医院使用的锅炉和化工生产使用的各类压力容器,医院、商场使用的电梯。要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进行认真检查。

七是突出重点加强城市燃气、供电、供水的.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

同时,该县以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2

为做好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及《**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

我站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 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

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 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镇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烟花爆竹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年的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组织公安和工商部门参加。

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执法,年内将组织公安、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县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镇实际,今年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门面进行4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全年共开展四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累计排查隐患94家,隐患149条,已整改149条全部整改到位。累计投入资金4.12万元。

五、 加强经营业主的业务知识培训。

今年我站组织全镇的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参加市级举办的烟花爆竹知识培训,增加业主的安全意识,掌握防止烟花爆竹发生安全事故的技能。

六、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县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开展答题竞赛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3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营造我校在春节期间欢庆、祥和的氛围,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社会公共安全做出贡献,确保春节期间我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我校根据20xx年1月24日晋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指示,认真开展禁炮活动,现就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庄勋洋

成员:

2、工作职责

负责20xx年春节期间我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的统一筹划和部署 ……此处隐藏10031个字……工作中存在盲点。

三是部分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安全不够重视,对孩子燃放烟花爆竹置之不理、放任自流。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12

按照《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的通知》(xxxx委办发[xxxx]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21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现有经营(零售)点21家。

二、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我镇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接到文件后立即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首涛同志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姚建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负责人。明确了专项整治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三、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镇安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xxxx年7月8日,召集各经营户主学习培训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切实把经营烟花爆竹的要求贯彻到每一位户主心中,让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的重要性。

四、联合行动、不留死角

7月9日至10日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21家个体经营点。检查发现烟花爆竹经营户普遍执行了各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一是证照齐全,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一应俱全;二是都是从指定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

五、存在问题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经营户未设立专柜销售;

二是大部分经营户未配置消防器材;

三是部分经营户未设立专用仓库;

四是大部分经营户未张贴警示标语。镇安监站对各经营户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并要求各经营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进不卖违法货品,确保了烟花爆竹销售中的安全。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13

按照《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天安办〔20xx〕4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彭市镇实际,彭市镇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镇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镇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镇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同时要求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相互联动,相互配合。

二是镇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专班会议,按照市安委办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分析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

三是镇政府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检查,11月30日至12月3日,分管安全负责人亲自带队,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参加,进行地毯式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隐患之处。

二、镇政府加强了宣传教育力度

针对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各销售点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

三、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3天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各村整治打击。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经管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进行了训诫教育,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及时整改并办证。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整治,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通过专项整治,消除了部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对我镇共计54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商进行突击检查,其中市安监局办证43家,正在办证或没有办证11家,发现的问题有:

1、部分商户烟花爆竹存放存在安全隐患;

2、发现依旧存在“三合一”场所;

3、有些商户负责人对烟花爆竹安全意识不强;

4、有的商户冒用他人的销售许可证进行烟花爆竹经营。

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工作专班已经逐一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期限内再次暗访,已达到整治行动的目的,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烟花爆竹经营氛围,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14

20xx年春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实施《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市安委办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20xx年宁波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配合市安监部门狠抓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经营户的安全管理、执法打非等各个环节工作措施的落实,我市实现了“零事故”工作成效,使全市人民渡过了一个祥和喜庆、平安欢乐的新春佳节。现就20xx年我局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视宣传,广泛发动。

市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广泛组织动员全局力量加入到宣传工作中。一是刻录市安委办制作的烟花爆竹宣传光盘下发各县(市)、区局进行同步宣传。二是联系广告媒体开展宣传。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在全市LED广告屏、户外广告牌在黄金时间不间断播出宣传片和宣传提示标语。三是在市局机关大厅、行政审批大厅的显眼位置摆放宣传资料,对过往办事人员及机关干部进行“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进行宣传。四是在市局综合信息网发布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通告。同时将宣传印刷资料发至市局机关各处室,形成市局各条线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统一宣传氛围。

二、突出重点,各尽其职。

永康“119”烟花爆竹事故通报后,市局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进行了紧急宣传,要求各地要组织人员联合地方乡镇街道、安监部门开展检查活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要按照“先照后证”原则,在第一时间抄告当地安监部门,并配合做好查处取缔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经营户依法经营;引导消费者理性购买。从安全、环保的角度,建议全系统干部及家人不买不放或少买少放烟花爆竹,杜绝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三、联合督查,打击非法。

1月11日,我局派员配合安监局陪同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督查小组去慈溪实地督查,查获一家非法经营户并责令改正。12日,市市场监管局副书记副局长朱德人带队,联合市安监局及市消防支队工作人员组成的第四督查组,对鄞州和奉化两个地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行了实地督查。同时,听取了当地政府的相关工作报告,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反馈,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奉化市场监管局配合当地安监部门对土特产日杂有限公司的烟花爆竹仓库的过期产品进行了查处,并做了妥善处理。同时,配合安监部门对全市批发单位的仓库进行全面清理排查,严禁过期产品流入零售市场,造成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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